大事紀要
壹、沿革
- 為彌補屏東醫療資源缺口,整合發展急重症醫療與特色醫療兩大主軸,政府規劃並促成設立醫學中心級醫院,俾結合教育、研究及健康照護,完善照護、友善環境,塑造優質、精緻之醫療服務空間,成為屏東地區急重症後送醫院。
- 於一○六年為執行國家交付之醫療政策任務,依屏東縣政府「一○六年度施政計畫」,配合屏東縣政府地政處辦理屏東市大武營市地重劃區開發,並考量屏東縣地形及居民分布,醫療資源配置嚴重不足,檢討新建屏東大武分院之需要。
- 衛生福利部於一○六年八月四日同意設立「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大武分院」急性一般病床450床。
- 經國家發展委員會召開2次專案小組審查後,屏東大武分院新建計畫業於一○七年八月十七日獲行政院原則同意設置在案,目標設立「為準醫學中心級之區域醫院(一般急性病床450床、特殊病床172床)」。
- 依屏東縣政府一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屏府授衛醫字第11133218200號函,同意備查醫院名稱如下:
- (一)原「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大武分院」更名為「屏東榮民總醫院」。
- (二)原「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」更名為「屏東榮民總醫院龍泉分院」。
- (三)本院龍泉分院之業務,由本院人員派充辦理。
- 依行政院一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院臺榮字第1110189313號函,核准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導屏東榮民總醫院計畫」及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總醫院設立基準」。
- 依行政院秘書長一一一年十月二十七院臺榮長字第1110189313A號函及輔導會一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院輔人字第11110087505號令,「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」及「屏東榮民總醫院編制表」自民國一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生效。
- 重要日期與編制:
- (一)開業執照:111年10月14日。
- (二)開幕日期:111年11月18日。
- (三)正式營運日期:111年11月21日。
- (四)組織與單位:屏東榮民總醫院自111年11月18日正式營運,設置院長一人、副院長二人及主任秘書一人,依「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」第四條,本院設下列部、中心、科、室:
內科部,分九科辦事 |
外科部,分七科辦事 |
急重症醫學部,分三科辦事 |
教學研究部,分二科辦事 |
醫務企管部,分三組辦事 |
綜合醫學中心,分十六科辦事 |
護理部 |
癌症防治科 |
藥劑科 |
營養科 |
社會工作室 |
職業安全衛生室 |
工務室 |
補給室 |
總務室 |
人事室 |
政風室 |
主計室 |
資訊室 |
|
貳、發展願景
一、宗旨:
實踐全人整合照護、建構優質智慧醫院、培育健康照護人才、佈建醫療合作網絡
二、願景:
深植屏東、追求卓越
三、核心價值:
同理關懷、協力共好、專業創新、主動當責
四、策略方針:
(一)基礎期目標(112~114年):成為區域教學醫院。
(二)發展期目標(115~117年):成為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。
(三)長程目標(118年~):建構完善健康照護體系,朝醫學中心邁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