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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事紀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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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事紀要

    壹、沿革

    1. 為彌補屏東醫療資源缺口,整合發展急重症醫療與特色醫療兩大主軸,政府規劃並促成設立醫學中心級醫院,俾結合教育、研究及健康照護,完善照護、友善環境,塑造優質、精緻之醫療服務空間,成為屏東地區急重症後送醫院。
    2. 於一○六年為執行國家交付之醫療政策任務,依屏東縣政府「一○六年度施政計畫」,配合屏東縣政府地政處辦理屏東市大武營市地重劃區開發,並考量屏東縣地形及居民分布,醫療資源配置嚴重不足,檢討新建屏東大武分院之需要。
    3. 衛生福利部於一○六年八月四日同意設立「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大武分院」急性一般病床450床。
    4. 經國家發展委員會召開2次專案小組審查後,屏東大武分院新建計畫業於一○七年八月十七日獲行政院原則同意設置在案,目標設立「為準醫學中心級之區域醫院(一般急性病床450床、特殊病床172床)」。
    5. 依屏東縣政府一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屏府授衛醫字第11133218200號函,同意備查醫院名稱如下:
      1. (一)原「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大武分院」更名為「屏東榮民總醫院」。
      2. (二)原「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」更名為「屏東榮民總醫院龍泉分院」。
      3. (三)本院龍泉分院之業務,由本院人員派充辦理。
    6. 依行政院一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院臺榮字第1110189313號函,核准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導屏東榮民總醫院計畫」及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總醫院設立基準」。
    7. 依行政院秘書長一一一年十月二十七院臺榮長字第1110189313A號函及輔導會一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院輔人字第11110087505號令,「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」及「屏東榮民總醫院編制表」自民國一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生效。
    8. 重要日期與編制:
      1. (一)開業執照:111年10月14日。
      2. (二)開幕日期:111年11月18日。
      3. (三)正式營運日期:111年11月21日。
      4. (四)組織與單位:屏東榮民總醫院自111年11月18日正式營運,設置院長一人、副院長二人及主任秘書一人,依「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」第四條,本院設下列部、中心、科、室:
         內科部,分九科辦事 外科部,分七科辦事 急重症醫學部,分三科辦事 教學研究部,分二科辦事
         醫務企管部,分三組辦事 綜合醫學中心,分十六科辦事 護理部 癌症防治科
         藥劑科 營養科 社會工作室 職業安全衛生室
         工務室 補給室 總務室 人事室
         政風室 主計室 資訊室  

     

    貳、發展願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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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宗旨:

    實踐全人整合照護、建構優質智慧醫院、培育健康照護人才、佈建醫療合作網絡

    二、願景:

    深植屏東、追求卓越

    三、核心價值:

    同理關懷、協力共好、專業創新、主動當責

    四、策略方針:

    (一)基礎期目標(112~114年):成為區域教學醫院。

    (二)發展期目標(115~117年):成為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。

    (三)長程目標(118年~):建構完善健康照護體系,朝醫學中心邁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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