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掛號須知

Print
    資料來源:醫務企管部       
    必備證件:
    1. 健保IC卡及身分證《未領有身分證者,請帶戶口名簿》
    2. 外國朋友請攜帶外僑居留證

    其他必備證件:凡有特殊優待者請務必攜帶

    1. 榮民證/ 遺眷證
    2. 孕婦手冊
    3. 兒童健康手冊
    4. 重大傷病卡
    5. 身心障礙證明
    6. 職業傷病門診單
    7. 多氯聯苯手冊
    8. 結核病手冊
    9. 中華民國軍人身分證、國軍聘雇人員服務證(加註「醫療優惠」)
    10. 備除役軍人眷屬證、現役軍人眷屬身分證
    11. 警消海巡移民空勤人員(現職人員服務(識別)證、退休人員退休證、遺眷家戶代表出示家屬證)

     

    初診民眾注意事項:

    • 初診係指第㇐次來院看診之病人,或7年以上未來院看診者。
    • 初診不接受當日電話及網路預約掛號,請至現場臨櫃掛號。
    • 初診僅能掛㇐科。
    • 初診預約掛號後(未曾在本院就醫者填寫),可於線上完成「初診資料填寫」,或於門診當日初診報到前,完成「初診資料填寫」,以節省寶貴時間。
    • 不分現場掛號或網路預約掛號,初診者請先至掛號櫃台辦理初診掛號報到手續。

    複診民眾注意事項:

    • 曾來過本院就醫,具有病歷號者即為複診。
    • 複診可經醫師約診、現場臨櫃掛號、網路掛號、手機APP、電話語音或人工掛號等方式掛號, 掛號完成後,就診當日依照掛號序號直接至診間報到即可。
    • 相關圖片
      1. 就醫指引→掛號服務→掛號須知
    ::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