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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診常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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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何為初診作業規定?

    答:

    (1) 初診係指第一次來院看診之病人(或 7 年以上未來院看診者),可利用身分證字號採電話 人工台、電話語音、手機 APP 或網路預約掛號,或當天至現場掛號,不論採用何種方式 掛號請均應於看診當天,持身分證、健保卡及其他優待身分證件(如:榮民證、孕婦手 冊、重大傷病、身心障礙手冊等),於規定掛號時間內至本院門診掛號櫃台進行報到, 由櫃台人員核對基本資料及填寫相關初診資料表單後,始可至診間看診。

    (2) 網路預約掛號已完成線上「初診資料填寫」者,門診當日可直接至掛號櫃檯辦理報到, 不需再填寫初診單,可節省現場等候時間,請多加利用。

    (3) 現場臨櫃掛號者,門診當日請先至志工服務台填寫初診單,填寫完畢後再至掛號櫃檯辦 理初診報到程序。

    為什麼人工台電話掛號打不進去?

    答:

    (1) 因電話預約間人力有限,每日撥打電話人數眾多,以致易造成線路擁塞。

    (2) 預約電話經常需答覆民眾詢問問題,如:初診掛號,不知道該掛何科、該掛何位醫生及 本身症狀判別等,以致工作人員無法快速完成作業。

    (3) 部分不會使用語音、網路掛號或年紀較大患者,需長期依賴人工台預約掛號,易造成人 工台通話次數及時間增加。

    (4) 煩請民眾可多多利用網路掛號、電話語音、手機 APP 預約掛號,以減少您等候的時間。

    如何掛號及預約?

    答:

    (1) 配合醫院門診時間,可當天現場掛號或提前 28 天內預約掛號。

    (2) 預約方式:電話語音台、電話人工台、手機 APP、電腦網路及現埸預約(需備妥病歷號 或身分證號、並告知看診科別、日期及時段)。

    忘了帶健保 IC 卡怎麼辦?

    答:

    (1) 若您忘了帶健保卡就醫,請就診當日先以民眾身分自費結帳。

    (2) 嗣後必須補驗 IC 卡更改身份辦理退費,請持收據正本、健保卡、身分證件及其他優待 證件,於 10 日內於門診時間前來本院門診掛號批價櫃檯辦理。

    無法在預約日前來就診怎麼辦?(掛了號要如何取消?)

    答:

    (1) 無法前來者請務必於前一天取消預約,謝謝您。

    (2) 民眾可透過網路掛號、手機 APP 或電話人工台取消預約。

    更改姓名之後該如何掛號?

    答:

    請您先以病歷號或身份證號辦理掛號,看診當日請先攜帶身份證件至掛號櫃台辦理個人資料 更正後,再到門診候診。

    外籍人士掛號時應檢附什麼資料?

    答:

    需備妥個人護照或居留證,在台灣之地址及聯絡電話至掛號櫃檯掛號。

   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,是否可在其他院區領藥?

    答:

    (1)只能在開立處方箋之院區領藥,不得到其他院區領藥。

    (2)或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至各健保特約藥局領藥。

    如果已經預約慢箋領藥,無法在預約日期取藥要怎麼辦?

    答:

    民眾可於預約日前一天,慢箋網路預約系統進行取消預約作業,或於上班 時間以慢箋電話專線協助取消。

   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遺失如何辦理?

    答:

    一旦遺失不能重印補發,需於門診時間內重新掛號取消原處方箋再開立新的處方箋。

    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,如果因為要出國一個月以上,可不可以一次領 取第 2 次及第 3 次之剩餘藥品?

    答:

    (1)持連續處方箋需出國之病患,於領藥時先向藥局繳驗出國機票影本及 填寫出國切結書,即可預先領取下一個月藥量;若所持連續處方箋僅 剩一次領用量,應再另行看診並重新開立處方。

    (2)持連續處方箋領藥,若符合健保局規定之條件,得一次領取該慢性病 連續處方箋之總給藥量:

      1.預定出國超過 2 個月(須繳驗出國機票)。

      2.返回離島地區。

      3.為遠洋漁船船員出海作業或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服務。

      4.罕見疾病病人。

    慢性連續處方箋第二、三次領藥,可否提早或延遲去領藥?

    答:

    (1)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,下次可領藥的時間,為前次服藥完 畢算起的前 10 日。舉例來說,若您第一次領藥為 6/1,每次領藥天數是 30 日,也就是 7/1 服藥完畢,那您第二次最早可領藥的時間就是 6/21 (7/1 減 10 日),依此類推。建議按時領取慢箋,避免用藥中斷而影響 病情控制及影響後續醫師開立新處方的狀態(重複用藥無法開立)。

    (2)若遇春節假期中央健保署會放寬提前領藥的規定,以當年度中央健保署的公告為依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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